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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公卫措施】东营市第二人民医院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办理流程

发布时间:2025-05-04 点击次数:31

一、办理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流程

为规范工作流程,进一步规范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签发与使用、信息报告与共享等工作流程,积极解决群众急办、待办问题,保障广大群众得到及时、便捷、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。现将《居民死亡医学证明(推断)书》开具流程公布如下。

01确定范围(不同情况发生的死亡,签发《死亡证》的机构不一样):

◆在医疗卫生机构或来院途中死亡的《死亡证》,由负责救治的医疗卫生机构签发;

◆在家中、养老服务机构、其他场所未经救治正常死亡者,由所在辖区卫生院/卫生服务机构签发;

◆未经救治的院外死亡,医疗卫生机构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,需经公安司法部门判定死亡性质,公安司法部门判定为正常死亡者,由负责到现场或调查的执业医师签发《死亡证》;

◆非正常死亡个案(包括火灾、溺水等自然灾难致死,或工伤、交通事故、自杀、他杀、受伤害等人为致死),由事发地公安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及程序办理,均由公安机关出具《遗体处理通知》,作为殡葬服务机构遗体处理依据。

02申报材料

◆死者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

◆申请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

◆死者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(居)委会提供的死亡相关的证明材料,以及死者生前病史资料等申报材料

◆死者无直系或旁系亲属,或其直系或旁系亲属无法取得联系或拒绝为死者办理死亡证明的,可由被指定为监护人的其他个人或者组织、死者生前所属生活机构(养老服务机构等)、工作单位、居(村)民委员会等出具情况说明并指定人员办理。

03办理流程

◆确认死亡性质后联系对应签发机构

◆提交完整申请材料

◆签发机构审核通过后:医疗卫生机构会加盖"死亡医学证明专用章"、公安机关会出具《遗体处理通知》、取证明文件(通常为多联式,分别用于户籍注销、家属留存和殡葬手续)

04注意事项

◆补办规定:原则上不补发,特殊情况下可向原签发单位申请补办一次

◆时效要求:建议在死亡发生后尽快办理,避免影响后续事务处理

05特别说明:

◆申办人应为死者的直系亲属。若死者直系亲属无法亲自办理,可准备委托书,指定其他人员代为办理。

◆若死者无直系或旁系亲属,可由其所属的生活机构(如养老服务机构、救助管理机构等)或工作单位出具情况说明,并指定人员代为办理《死亡证》。

◆医患双方应确保死者信息内容真实有效,严谨隐瞒、弄虚作假,违者依法追责。

办理流程如果有变动,根据上级的要求另行调整通知。

 

急诊科电话:6882120

一站式咨询服务:6600123

公共卫生科:6881702